[簡介]
●偵測4G LTE(2G+3G)/5G數位訊號
●偵測WiFi數位封包/藍牙訊號
●掃描無線訊號50MHz~6GHz
●鏡頭發現器
●適用電訊複雜境,超低靈敏度掃描功能
[規格]
偵測項目:
●有線攝影機
鏡頭發現器:特製紅光LEDx8(註:紅光不等於紅燈,光譜波長不同!)
●無線掃描50MHz ~ 6GHz
數位WiFi/Digital(連續電波):4G(2G+3G)、5G、WiFi 2.4G/5G、IP cam及數位封包等。
類比CAM/BUG/LTE(封包):類比無線攝影機、竊聽器、4G LTE行動通話及各式無線電波等。
警示模式:
(1)嗶嗶聲和8個強度指示燈
(2)振動和8個強度指示燈
(3)耳機偵測(靜音)和8個強弱指示燈
靈敏度調整:調整偵測時訊號接收強弱
超低靈敏度調:適用電訊複雜環境
電源:AAA/UM-4乾電池 x4
尺寸:11.6 x 7 x 3.3cm
重量:約160g(不含電池重量)
產地:臺灣
依法規:臺北市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管理辦法(民國 114 年 05 月 21 日)
第4條 針孔攝影機偵測執行者,應對公共場所之廁所、浴室、更衣室、哺(集)乳室或其他類似設施,實施反針孔攝影偵測,並作成紀錄。
前項執行頻率每月至少一次;必要時,管理機關得要求增加執行次數。
紀錄偵測結果之書面格式,由警察局定之。
依法規:勞工主管機關所屬勞工住宿場所經營管理辦法(民國97年05月23日發布)
第8條 勞工住宿場所管理人員,應定期對房間、廁所、浴室或其他類似設施,實施反針孔攝影偵測,並作成紀錄備查。
